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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佯装扫码付款诈骗物资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葆华 姚帅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手机扫码支付实施盗窃和诈骗的刑事案件...

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葆华 姚帅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手机扫码支付实施盗窃和诈骗的刑事案件。

2021年5月3日,李某某乘坐出租车来到喀什市某小区便利店门前,坐在车内对店主说要两条某品牌香烟、两箱饮料。店主按要求将香烟和饮料搬至出租车后备厢,向李某某出示收款二维码。李某某假装扫码付款,等店主回到店内,发现没有收到钱,出门寻找时,李某某已乘车离开。

同年5月12日,李某某又乘出租车来到喀什市某小区旁,他下车让出租车司机在路边等待,随后步行至商店处,要了两条某品牌香烟。店主将香烟放到柜台,李某某又称要买饮料,在店主离开柜台搬饮料之际,李某某拿起香烟坐上出租车逃离现场。

2021年5月至7月间,李某某先后以购买饮料、名贵香烟为名,在喀什市的便利店和超市实施犯罪28次,窃取、骗取财物价值达2.9万余元。

到案后,李某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也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情形。”该案承办法官说。

经审理,喀什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向28家便利店店主退赔犯罪所得赃款。

长春警方为被骗群众紧急挽损

法治日报讯 记者刘中全 见习记者张美欣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及时出手,成功为遭遇电信诈骗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1万余元。

3月14日16时许,长春市南关区一公司出纳员李某被人以冒充公司股东的方式骗走198万元。接警后,长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启动紧急处置预案,一边向被骗群众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一边进行处置操作。

当天16时56分,民警对被骗群众提供的嫌疑账户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并成功止付被骗钱款124.1万元,其余的73.9万元已被诈骗分子分流转到其他多个账户,呈散发状分线转移。民警继续对目标账户循线追击,同时深挖资金流向,对每一张转入赃款的涉案账户进行紧急处置。其中,一笔33万元钱款被诈骗分子分两笔转入到某短视频社交软件的对公账户内,民警立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以最快的速度对该账户进行资金管控。18时43分,民警将转入该公司账户中已兑换成虚拟币的33万元成功冻结,与此同时,民警在对其余的涉案账户逐一进行资金流追踪的过程中,共止付被骗钱款14.3万元。20时10分,经过3个多小时不懈努力,民警成功为被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71.4万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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