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逐高额利润,犯罪嫌疑人将总养分含量仅有40%的化肥私自套进印有“ZGNZ”注册商标的包装袋内,导致160余户农民遭受损失。吉林省磐石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对犯罪团伙进行全链条打击。4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
苗枯死了,施的都是一家肥
“老杨,你家的玉米长得咋样?我家的眼看着枯死了!”于某是村里的种粮大户,他2019年种的12.5公顷玉米死苗率达六成。望着自家矮小干枯的玉米苗,他心急如焚,便去问和他一起买化肥的邻居杨某。
“全家老小指着这块地,要是减产、绝收,明年咋活?”杨某家种植的5.8公顷玉米也出现了相同情况。不仅杨某家,村里的几家种水稻的农户也有相同的遭遇。
眼看庄稼要大面积减产,农民们都着急了。经过沟通,他们发现大家用的化肥都是从一个姓牟的人手里买来的。于是,2019年6月,被害农户就化肥质量问题向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随后,该线索被移送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商请,磐石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
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一条生产地为省外、销售地为省内的跨省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擅自修改化肥总养分量
经查,牟某于2019年向张某订购了总养分含量为40%且带有“ZGNZ”注册商标字样的化肥。为有利于销售,二人擅自将化肥总养分含量标注为51%。
此外,为追逐更多利润,张某一边伙同王某私自生产未经“ZGNZ”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包装袋1万个,一边说服在外地的赵某甲、赵某乙生产、灌装复合化肥。赵某甲、赵某乙在明知生产的化肥养分含量与包装袋上标注不符的情况下,仍以92万余元的价格将生产的392吨化肥出售给张某。张某再以112万余元的价格,将该批化肥出售给了牟某。
2019年2月至4月,牟某陆续将化肥销售给了磐石市、梅河口市等地的160余户农民,销售金额达106万余元。案发后,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涉案化肥质量不合格。
磐石市检察院检察官孔玲龙在提前介入阶段审查案卷后,建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围绕不合格化肥使用与被害农户生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农户使用不合格化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等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提出侦查意见:及时查封各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与农业农村局、物价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完善证据链。
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支持下,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等多家单位的5位专家结合田间实地调查,综合地块条件、种植方式、种子、农药、气候等因素,确定被害农户耕地农作物死苗与使用涉案化肥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农作物成熟后收割前的关键时间节点,某农业司法鉴定中心在田间取样与调查后,鉴定出每家被害农户农作物的损失产量。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案查获的肥料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19年秋粮上市后,磐石市公安、农业、粮食、物价等部门立即联合开展市场调查,对被害农户农作物粮食等级作出认定,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也对农作物损失价格作出认定。至此,在各部门共同推进下,被害农户遭受的损失有了明确结论——玉米减产400余万公斤、水稻减产1500余公斤,经济损失共计560余万元。
为被害农户挽回经济损失
“案子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能有结果?”
“你给交个底儿,我们的损失还能不能要回来?”
等待的日子格外漫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害农户对案件进展及处理结果高度关注,不时有农民到磐石市检察院了解情况。
“由于该案犯罪行为涉及地域广,犯罪嫌疑人跨省作案,链条长且隐蔽,被害农户较多。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应择一重罪处罚。”孔玲龙说。
为形成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证据链条,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公安机关全面收集涉案注册商标授权情况、涉案化肥的生产方式和成分、包装袋来源、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以及损失认定等方面证据。
2020年4月至5月,磐石市检察院分别以张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中,被害农户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为被害农户挽回经济损失。经调解,大部分被害农户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2021年6月,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7万元;以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判处牟某、赵某甲、赵某乙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47万元至51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判决后,5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11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鉴于二审期间王某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等情况,对王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由于该案证据链条完整,对一审判决其他判项均予维持。
案件虽终结,检察机关履职脚步却没有停歇。2023年3月,磐石市检察院联合磐石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组织成立农资知识产权保护站,通过依法处理“农资打假”案件,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和农资领域知识产权。
“农业、农村、农民是国家的根本,吉林作为产粮大省,检察机关应以检察能动履职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磐石市检察院检察长邱三楚说。(孙峰松 王浩淼 陶坤 迟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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