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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卡为网络赌博“跑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7月至10月,夏某无意间看见一条“USDT跑分,最新项目,日赚2%,本金无忧,稳赚不赔,绝对靠谱”的消息。为换取高额佣金,夏某在明知“黄羊”(另案处理)准备使用其银行卡进行网络赌博赌资结算的情况下,仍通过购买USDT虚拟货币、取现方式为网络赌博团伙提供转账支付结算帮助。在此期间,其使用个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4张,他人银行卡5张,流水共计人民币1571.6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1万元。

新市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伙同他人共同为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及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人民币3.1万元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已经生效。(王书林 孟 蕾 唐 静)

法官说法

所谓的“跑分”是一种“洗钱”手法,即利用自己的银行卡、POS机、微信或支付宝收款二维码以及虚拟货币等账户为别人代收款,再转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而USDT(泰达币)是由某外国公司发行的区块链虚拟货币。其以1∶1的比例锚定美元,币值比较稳定,因交易便捷、匿名性等特点,成为虚拟货币跑分平台的首选。

本案中,被告人夏某就是因为贪图小便宜,用自己的银行卡为某款网络赌博App跑分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换取佣金,最终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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