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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农民工维权”实施敲诈勒索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近日,福建厦门警方组织开展全市刑侦部门夏季行动会战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厦门刑侦部门在前期已陆续打掉6个...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近日,福建厦门警方组织开展全市刑侦部门夏季行动会战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厦门刑侦部门在前期已陆续打掉6个团伙后,又一举打掉3个冒充农民工进行流窜敲诈的新型涉恶组织,抓获嫌疑人21名。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流窜全国作案的“假民工”敲诈勒索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破获案件144起,查获手机、银行卡等一大批涉案物品。

恶意滋事索要赔偿

今年1月,厦门市翔安区某工地的施工班组长侯先生报警称,在网上招聘的王某等4名电焊师傅,到达工地后才表示没有任何施工技能,却仍要求以原先约定好的薪资待遇予以聘用,并在侯先生表示不予聘用后,采用在施工现场辱骂吵闹、滞留滋事等方式,强行要求赔偿路费、伙食费等损失。

民警到场后,王某等人以“农民工维权”为由,继续对侯先生进行施压,不愿接受民警的现场劝解。最终,侯先生为减小负面影响,恢复施工秩序,向王某等4人每人支付了1800元作为赔偿。

“该警情从表面上看属于劳资纠纷,但经过我们进一步的警情排查并回访涉事单位,发现多起类似的务工人员闹事警情。”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龙捷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厦门警方迅速组织开展调查,从中梳理发现多个假借农民工应聘之名,针对施工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民工”团伙。

据介绍,在此类犯罪中,嫌疑人通过网络招工平台或手机App联系招工方假意应聘,并在初步联络中故意隐瞒身份、人数、工作能力,诱骗招工方作出口头用工承诺。

抵达工作地后,团伙找借口恶意找碴滋事,迫使招工方不予聘用,再以“农民工维权”为托词,采用滞留滋扰、纠缠哄闹、恐吓威胁等手段,凭借事先准备好的“假车票”“假发票”,向招工方强索车马费、伙食费等款项,有些团伙甚至在一日之内流窜3个地市,连续以相同手段向4个工地勒索“赔款”。

交叉作案手段隐蔽

“他们经常购买远程车票,真正行程却很短,目的就是用高价格车票索赔,他们也会买飞机票,用一张机票同日去多个工地重复作案。”厦门市刑侦支队三大队民警陈东荣说,这些“假民工”团伙是有计划有组织有分工的,包工头和出警民警在现场很难识别,只有通过侦查才能发现。

警方经进一步研判分析发现,此类犯罪是一种新型涉工程领域黑恶犯罪,呈现“蜂窝式”作案特点,团伙多以1名至2名组织者为核心,流窜全国各地“招兵买马”,临时纠集老乡、工友共同作案,几日后即解散转移,异地重组,直接侵害对象多是文化水平较低、风险辨识能力有限的小包工头。

“各团伙间纠合交叉特点显著,正在形成群体性、地域性的蔓延趋势。”王龙捷介绍说,相较于传统侵害工程的地方“宗族性”黑恶犯罪,此类犯罪以“农民工维权”“劳务纠纷”为掩护,更加隐蔽和具有欺骗性,即便公安机关或劳务部门介入处置,由于嫌疑人众口一词,职能部门也难以快速准确定性。而工程项目对于欠薪“一刀切”式的处理方式,导致被害人最终往往为减小影响,被迫花钱消灾,息事宁人。

办案民警说,该犯罪的特殊性致使不法团伙屡次作案得手,涉案团伙不断裂变蔓延,已影响了正常建设和生产秩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落网时正前往工地

经过两个多月的深挖研判和回访摸排,9个全国流窜作案的“假民工”敲诈勒索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作案地涉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多省(区)。其中,6个不法团伙在行动前已被厦门市警方陆续打掉,马某明等一批犯罪嫌疑人落网。

8月3日,刑侦支队会同集美分局出动85名警力,分别在宁夏、安徽、陕西、江苏等多个省(区)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又打掉了3个“假民工”敲诈勒索团伙,一举抓获马某平等多个团伙首要人员。其中,民警经过近10个小时蹲守,在动车上抓获的翁某林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日已与广东汕头某工地达成用工约定,正乘坐动车前往准备实施敲诈勒索。

目前,马某明等首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龙捷提醒说,建设单位、施工班组在招工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通过网络渠道招工时务必核实对方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对应聘人数、人员技能、路费开销的细项应予以明确,尤其对应聘不成而产生费用的承担方式要有明确约定。此外,在正式形成劳务关系前,妥善保存与对方沟通、协商相关事项的证据,如遇到疑似“假民工”敲诈勒索的情况,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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