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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就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吗

货车司机孙某在遭遇欠薪问题后多方奔走,终于在山西省安泽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于近日拿到了辛苦钱。今年1月底,某社区电商业务合作商...

货车司机孙某在遭遇欠薪问题后多方奔走,终于在山西省安泽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于近日拿到了辛苦钱。

今年1月底,某社区电商业务合作商招聘孙某从事该电商平台自提点的派送运输工作。不懂法律的孙某与负责人刘某口头约定,由孙某驾车送货,路线自安泽县城西至古县,共约70个自提点,月薪1.1万元。因送货点多、线路长,孙某便和儿子一起,每天早上5点赶到分拣库房,下午4点前把所有货物送到自提点。次月,孙某领取了1万余元工资。4月12日,孙某因有急事向刘某请假,第二天,刘某竟把孙某父子移出了员工群,并开车去孙某家将装货的箱子、筐子拉走,未安排支付剩余工资。

“当初公司和我约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不作数了?”孙某多次催讨工资无果,前后向多个部门寻求帮助,最后找到了安泽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线索后,该院启动了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经调查查明,孙某没有与平台签订书面协议,也无工资结算单,且用工方拒不提供平台用工信息。于是,检察官确定了“支持起诉+调解”的办案思路,一方面引导孙某提供有价值的证据线索,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最初,刘某情绪激动,直言孙某不按公司规定请假,扰乱正常的排班秩序,造成公司被投诉,不仅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还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对此,检察官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对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讲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刘某最终同意支付给孙某被拖欠的工资。近日,孙某拿到了应得的报酬。(吴杨泽 王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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