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交易,利用POS机替人刷卡“养卡”,做起了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身陷囹圄。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POS机替人刷卡“养卡”的非法经营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间,被告人陈某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先后使用两台登记注册的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为多名信用卡持卡人“养卡”及刷卡套现直接支付现金,非法套现金额达5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终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被告人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遂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陈立烽 王开榕 蓝丽娜)
法官提醒
持卡很潇洒,刷卡需谨慎。利用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容易滋生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扰乱、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应当理性消费,避免陷入逾期无法偿还困境,同时不向他人出租、出借信用卡,不冒用他人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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