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手拉手”上演一场假官司,只为让实际债权人的权利落空。检察机关沿着监督线索抽丝剥茧,查明案件背后真相,让这场“父子官司”现出原形。近日,这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受害者李某告知检察官,其已通过提起诉讼拿回了项目工程款。
申请监督:怀疑父子合谋侵占工程款
“老赵父子俩伪造证据、捏造事实,以欺骗的手段让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我的140万余元应收工程款被强制执行了!”2020年11月,情绪激动的李某来到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在检察官的安抚下,李某逐渐平复了心情,开始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2011年,李某通过A公司承包了B公司的甲工程项目,并于2013年底独立完成施工。然而,工程顺利验收后工程款迟迟未能到账。
“这几年,A公司和B公司就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在扯皮。”李某回忆道,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他将A公司和B公司告上了法庭,却意外得知,A公司因有一桩与小赵(化名)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处于执行阶段,所以本该属于自己的项目债权遭法院冻结。
“小赵不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老赵(化名)的儿子吗?而且小赵也曾经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怎么摇身一变成了自家公司的债权人?”李某就此认定父子二人就是为了侵占自己的工程款,故意串通起来打假官司。2020年11月30日,巴南区检察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受理该案。
调卷审查:借款纠纷存在疑点
受理案件后,该院办案检察官随即调取相关卷宗进行审查。案卷显示,2013年,A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小赵借款102万余元用于支付甲工程项目几十名工人的工资,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书,明确约定A公司在收到工程款时立即归还小赵的本金和利息。之后,因工程款迟迟未给付,A公司便一直未归还借款。2020年7月31日,小赵将A公司诉至法院,并最终调解结案。调解书确认,A公司应在10日内一次性归还小赵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135万余元。
“单从此处看,案情简单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无明显问题。”办案检察官表示,对照李某提供的线索材料,再结合庭审笔录中赵氏父子在法庭上的表现,发现了许多不合理之处。“庭审中,代表A公司出庭的老赵对诉讼事实毫无抗辩,与小赵一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办案检察官还发现,在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后,小赵第一时间就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了A公司在甲工程项目的债权140万元。
深入调查: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随后的深入调查中,办案检察官将案件审查重点放在了小赵为证明A公司同其借款,向法院提供的两份主要证据:一份借款协议书,一张汇款到A公司财务人员周某账户上的银行转账回单。
检察官指出,借款协议书上写明借款用途为支付A公司派往甲工程项目的工人工资,但李某坚称,A公司没有派人参与施工,整个项目由他自己负责,包括发放工人工资,并出具了工资表等证据。“这份借款协议书的真实性让人怀疑。”
为此,办案检察官委托重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鉴定中心对借款协议书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协议签订的笔迹形成时间应该在2020年,而非协议上所落款的2013年。
同时,办案检察官还专门调取涉案款项的银行流水,追溯资金来源的上游账户、资金最终去向以及关联人员账户。经过反复梳理对比,检察官发现,所谓的银行流水实际上是小赵和其他人的私人转账银行流水,涉案的102万余元并未进入A公司财务人员周某账户,而是全部转入了由小赵实际控制的案外人银行卡账户。父子二人正是把这一系列私人转账的银行回单盖上公司印章,谎称转入公司财务账户,从而虚构了A公司和小赵的债权债务关系。
精准监督: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父子二人捏造借款事实、伪造借款协议,虚构借贷关系并提起诉讼,其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2022年3月18日,巴南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据小赵父子二人供述,他们早前与李某在甲工程项目上产生了纠纷,心怀不满,为将工程款扣留在自己手中,才打起“歪主意”虚构借贷关系提起诉讼。
2023年4月6日,巴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小赵父子二人提起公诉。同年5月19日,法院依法判处小赵有期徒刑二年,老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各并处罚金。
与此同时,该院还以小赵与A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提请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抗诉并获支持。法院再审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驳回了原审中小赵的诉讼请求。(满宁 彭静 向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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