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提供车辆线索,帮助我们解决执行难题!我们已对9起涉车辆查封终本案件全部恢复执行,有3起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杰接到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这通电话,将他的记忆拉回到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
2019年9月,47岁的阿华违规跨越路障横穿快速通道时,被阿强驾驶的小型汽车撞翻,阿华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阿华、阿强对本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2019年11月,阿华的家人将阿强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阿强赔偿阿华家人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查询到阿强名下有财产,2020年7月,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明明查封了阿强的车辆,为什么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3月,淇滨区检察院在查询法院提供的终本案件台账时发现问题。承办检察官李杰通过调查发现,法院确实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阿强名下的一辆汽车,但因该汽车在事故中遭到损坏被送往修理厂,不具备执行条件,故对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暂时结案。检察官又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交管部门调取车辆交易、年审、违章及行驶轨迹等信息,发现案涉汽车在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有多达466条的行车轨迹,长期固定在鹤壁市范围内行驶。
2023年6月,淇滨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恢复执行程序,同时将案涉汽车的违章记录、行驶轨迹等信息移送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和相关信息后,法院及时进行核实,要求被执行人阿强主动交付车辆,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经法院对阿强进行释法说理后,2024年1月,阿强将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综合研判在本案调查中掌握的相关线索,我们发现阿强被执行案不是个例。”办结此案后,淇滨区检察院决定开展涉车辆查扣民事执行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该院通过走访公安机关,调取涉终本案件车辆交易、行车轨迹等信息4000余条,并利用涉车辆终本执行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筛查比对,最终发现类似案件9起。2023年9月,淇滨区检察院就这9起终本案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对相关车辆进行查封、扣押,被法院采纳。
为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淇滨区检察院组织法院、交管、车辆管理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促成各方达成共识:法院及时将涉车辆查封信息送达交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交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及时向法院反馈案涉车辆的年审、行驶情况等信息,杜绝被查封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发生。此外,该院还携手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化解执行难题。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张海燕 李杰 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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