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身份证被盗,十年后办理结婚登记时,才发现自己竟“结过6次婚”……“我已收到了最后一份民政局寄来的撤销婚姻登记文书,现在已经领了结婚证,孩子也出生了!”6月6日,远在广西某市的李芬(化名)女士再次打电话给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感谢他们高质效办理了一起“冒名婚姻”案件,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23年11月底,衢江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广西某市的监督申请书,申请人李芬在信中向检察官诉说了她的离奇遭遇。
李芬称,一个月前,她和自己的未婚夫一起到民政局领结婚证,谁知却被工作人员告知,2013年至2015年间她已经结过6次婚了,男方有浙江省衢州市的,有山东省临邑县的,有湖南省湘潭市的……这天南海北赫然在目的6桩婚姻登记让李芬彻底蒙了。
虽然未婚夫也相信李芬那些婚姻不是真实的,但二人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我连那些结婚登记地都没去过,怎么会被人冒名结婚呢?”李芬想了一整天,突然想起十年前自己的钱包和身份证曾在火车上被盗,“会不会是有人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办理了结婚登记?”
此时,已经怀孕的李芬没法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也明确告知她,她的情况无法通过民政局自行撤销来解决,而打官司又过了起诉期限,她和未婚夫心里岂是一个“急”字了得。
当地民政局的资料显示:李芬的第一桩婚姻登记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了解到检察机关有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的职能后,她向衢江区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该院依申请受理了该案。
考虑到李芬远在广西又有孕在身,衢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向她了解相关案情后,当即赴衢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区档案馆调取李芬的被冒名婚姻登记材料。在档案材料中,女方提供的户口簿登记年份为2000年,彼时李芬年仅10岁,但文化程度一栏却显示“高中”,明显有悖于常理。为进一步查明户口簿的真实性,衢江区检察院发函给李芬户籍地派出所请求协查,该派出所证实上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户口簿系伪造,并向衢江区检察院提供了李芬身份证的挂失补办材料,以及2013年至2015年间李芬没有任何外省交通、通信记录的证明。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对李芬第一桩婚姻登记中的“丈夫”——衢江区农民金某进行了询问。据金某陈述,自己与“李芬”是经他人介绍结婚的,结婚半个月不到,妻子就带着彩礼消失了,他以遭遇骗婚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种种证据表明,李芬被冒名登记结婚无疑。今年1月19日,衢江区检察院以李芬被冒名登记结婚为由,向衢江区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这一冒名婚姻登记予以撤销。1月25日,李芬收到了衢江区民政局通过快递寄来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
为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衢江区检察院以婚姻系冒名登记并已被撤销,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建议区法院对“李芬”与金某离婚案进行再审,获得法院采纳。在衢江区检察院、民政局、法院的通力合作下,李芬登记在衢江区的冒名婚姻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打击“隐藏”的不法侵害,衢江区检察院向涉及李芬冒名婚姻登记问题的其他省份的5家属地检察院分别移送案件线索,同时协助调查涉及李芬的其他几桩婚姻的登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男方被骗婚的报案材料。检察官根据收集到的材料中的结婚照和签名笔迹初步判断,冒用李芬身份与他人登记结婚,甚至骗婚的可能是同一人。目前,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截至今年4月底,经过相关检察院的共同努力,李芬的6桩冒名婚姻登记已先后被撤销,涉及的相关离婚诉讼的原判决也先后被纠正。
“我终于在孩子出生前领到结婚证了!”李芬在电话中激动地对检察官说。(范跃红 罗秀芬 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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