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 的搜索结果,共18条

助力有前景可挽救危困企业脱困重生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狠抓破产审判,建立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注重加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对具...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主导产品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因受整体市场环境及经营问题的影响,公司自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出现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集团)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基地。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为二重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系上市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24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5亿余元。深中华生产的自行车曾远销欧美,市场占有度和知名度较高,但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后,企业深陷亏损境地。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某果蔬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积极推动破产清算转重整,挽救农企复苏,保护农民工利益,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对于因现金流受限而陷入困境但具备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的农企,通过破产清算转重整,公开招募引入第三方投资人注资,挽救农企走出困境。

某集团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全额保障职工债权

在执行案件中,针对有资产且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可以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导入预重整程序,充分利用破产挽救功能高效清偿职工债权。

府院联动实现解决欠薪与促进就业“双赢”——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

某器材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债务规模超过8亿元,涉及债权人超过410户。2022年7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某器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破产受理时,某器材公司仍有在册职工235名,已拖欠7个月工资未付且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生活困难、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昆山某置业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执破融合”助被执行企业复工保交楼

 面对被执行企业主要财产是“烂尾楼”的执行困境,昆山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最终完成破产重整,使烂尾楼盘复工,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汽车)成立于2002年,主要业务为轻型客车的制造、销售。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企业陷入困境。2009年开始停产,诉讼集中爆发,职工大规模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