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量” 的搜索结果,共9条

违法产销“毒保健品” 黑心商户获刑并处罚金

  鹿胎丸、龟鹿丸等保健品营养价值高、经济实惠,是颇受消费者青睐,然而个别生产者为追求高产量、高销量,竟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重...

“网络水军”累计刷单1100万余条,虚假评论、点赞2100万余条

“双11”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购物平台商家期望增加待售产品的曝光率、好评率的心理,通过开发软件刷销量刷好评进行“刷单炒信”,不...

长沙县捣毁一“网络水军”窝点

99%好评、销售量10万+……当看到如此高评价、高销量的商品时,你是不是也忍不住想清空购物车?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虚拟身...

别让“老年代步车”成马路杀手

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或“老头乐”。虽然其在驾驶要求、上牌照、车辆停放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但是其在市场上仍有销量。2021...

中汽协呼吁理性对待价格战

始于武汉的汽车价格战发酵半个月后,全国汽车销量不增反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3月1日至12日,全国乘用车零售销量同比去年下降...

网店傍名“华为”,被判赔500万元!

华为公司的“华为”及花瓣图形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尚派公司为提升店铺销量,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文字及带有花瓣图形、相关拼音字样的标志。同时,店铺中出现对花瓣图形商标作部分改动的标志,并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于是,华为公司将尚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尚派公司停止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

遵义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何某对被申请人黄某、苟某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仲裁案

2021年11月10日,申请人何某作为出借人(乙方)与被申请人黄某作为借款人(甲方)、被申请人苟某作为担保人(丙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如下: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甲方承诺:如甲方未按照其与乙方在2021年11月10日签订的《酒水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所有的销量,甲方需立即向乙方退还未完成销量部分所对应的借款。

两大凉茶广告之争落幕 加多宝"销量领先"广告语被禁用

原标题:两大凉茶广告之争落幕 加多宝"销量领先"广告语被禁用   从商标之争、包装之争,再到广告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两罐凉茶”的纠...

约定刷单增加销量 行为违法协议无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2020年6月30日,周某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张某为周某所有的网店刷单,本金由周某支付,刷单费用为15元/单。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