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份,原告冯某刚骑三轮车出门卖菜,在村北河沟边捡到一名刚出生的弃婴,遂将其抱回家中抚养,原告冯某刚与妻子张某在1987年11月27日为该弃婴申报了户口,登记在二人户籍名下,关系为“长子”,取名冯某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98)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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