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靳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欧某大量收购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并利用其作为经销商的便利,在内部经销商网挑选可在市场售卖的批号,在某省某地设立加工窝点,组织贺某、贺某某、高某及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喷涂篡改产品原生产日期和批号冒充新日期产品后,销往个别省份。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打掉一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捣毁电信网络诈骗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3月28日,南岳派出所在追踪一...
3月15日,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假茅台酒1500余瓶,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2023...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潘某甲将一小作坊作为犯罪窝点,购入光板的开关板和插座以及打标机,雇用多位员工,非法制造大量著名品牌插座开关...
近日,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经过深入调查和周密部署,连续捣毁6个传销窝点,刑事拘留35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1月10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
中新网晋城3月21日电 (杨佩佩李庭耀)记者21日从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获悉,该局捣毁一个藏匿在菜市场内的赌博窝点,抓获涉赌人...
2013年7月,被告人蔡志雄以办厂生产胶水为名,租赁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闸口镇内的一处养猪场,并出资在此秘密建造制毒窝点。同年9月至12月间,蔡志雄先后组织周育强、廖林生、翁火胜、陈建文(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在该窝点内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并将制成的部分氯胺酮在合浦县进行贩卖。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间,被告人曾江权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个居民小区内租房作为诈骗窝点,在各窝点搭建可任意设置显示号码的网络电话平台,并安排被告人吕文忠等七人作为窝点负责人,组织窝点内人员实施诈骗。
2013年7月份,台湾地区人员“阿水”(另案处理)组织台湾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前往老挝万象进行电信诈骗活动。该团伙在万象设置窝点,将事先编辑好的诈骗语音包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出现异常,有疑问则回拨电话”。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杨正宇)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区派出所雷霆出击,3天内打击3个赌博窝点,抓获涉赌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