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明知文物系他人盗掘所得,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而帮助他人积极联系买主,居中促成非法文物交易的,其行为不构成销赃罪,应以倒卖文物罪定罪处罚。
给青铜器刻字造成文物毁损北京朝阳:一起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记者简洁通讯员杨珊珊)日前,经北京市...
中新网南京11月9日电 (记者杨颜慈)8日下午,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吴钩雪明——江苏省打击防...
检察建议拉起文物保护“警戒线” 江苏宜兴:深挖涉文物犯罪成因,推动源头治理 买田阳羡吾将老,从来只为溪山好。宜兴市,地处江苏省...
10月27日上午,北京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胡某二人以拍卖公司为掩护,通...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28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北京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
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力度,忠诚服务保护文化遗产安全工作大局...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在公检法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的有力打击、严密防范下...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