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为适龄入学儿童,其监护人马某哈、马某格牙无正当理由,未将马某按时送入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经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镇人民政府认定,马某哈、马某格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于2018年9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马某哈、马某格牙处以罚款,并责令将马某送入学校就读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科书审订,应当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教委制定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章程》规定,教科书的编写必须经中央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学科审查委员会通过,并报送审定委员会批准后,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列入全国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因此,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教科书并非泛指中小学使用的所有教材
□ 本报记者 赵晨熙“双减”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是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际举措,事关基础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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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京常字[1986]21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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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