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之规定,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告知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适用情形、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申报内容以及未如实申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规名称】 第323/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旅客抵澳及离澳申报表”的供应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