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内” 的搜索结果,共54条

竞业限制期内为竞争对手工作

公司高管离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承诺书,并于竞业限制期内向原公司按时提供“在家待业证明”,但被人发现其上下班时间准时...

“借号”直播违反独家合作协议“金牌主播”被判违约赔偿

  某直播平台签约的一位“金牌主播”的账号“人证不一”,实际另有他人借号直播。且在独家合作期内,实际直播人又到其他平台开展直播。因...

中瑞股份IPO报告期内被抽查发现涉环保问题

已完成新股申购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瑞股份”),是国内较早从事锂电池组合盖帽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记者注意到...

依法确认“买青山”合同效力,维护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杜某某与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11月30日,杜某某求购全某某所种植的尚在生长期内的萝卜,双方协商后达成“买青山”合意,并签订《蔬菜买卖合同》,约定全某某将其种植的39.5亩白萝卜以每亩人民币9200元卖给杜某某,杜某某在签订合同时付定金180000元,在接收第二车萝卜期内结清货款

牛某某诉某物流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牛某某为左手大拇指缺失残疾。其2019年10月10日到某物流公司工作,担任叉车工。入职时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合格。公司要求填写员工登记表,登记表上列明有无大病病史、家族病史、工伤史、传染病史,并列了“其他”栏。牛某某均勾选“无”。2020年7月4日,某物流公司以牛某某隐瞒持有残疾人证,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李某于2018年11月29日与某文化传播公司订立为期2年的《艺人独家合作协议》,约定:李某聘请某文化传播公司为其经纪人,某文化传播公司为李某提供网络主播培训及推广宣传,将其培养成为知名的网络主播;在合同期内,某文化传播公司为李某提供整套直播设备和直播室,负责安排李某的全部直播工作及直播之外的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全权代理李某涉及到直播、出版、演出、广告、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

柴某与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承租人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向出租人作出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出租人一直拒绝接收房屋,造成涉案房屋的长期空置,不得向承租人主张全部空置期内的租金。

利用内幕信息实施非法证券交易犯罪

2016年2月19日,陈某获悉了乙公司收购甲公司的相关内幕信息,并将该内幕信息告诉蔡某,推荐其购买乙公司股票。后蔡某与其妻子黄某买入乙公司股票82万余股,金额共计824万余元,全部卖出后获利1123万余元。同年3月至4月,蔡某又买入乙公司股票10万余股,金额共计153万余元,之后卖出部分股票获利127万余元。此外,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蔡某还多次推荐他人购买乙公司股票。

汤某成与世纪博湾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2019年7月,香港未成年人汤某成的法定代理人代其与内地世纪博湾公司签订《艺人合作协议书》《艺人包装宣传制作事务协议书》及相关附件,约定世纪博湾公司为汤某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小艺人培训课程,汤某成在三年合同期内至少获得参与5部影视剧或短剧的拍摄机会,担任主要角色或不少于15次平面广告的拍摄机会或不少于15次演出活动机会。

租赁合同中招商引资创税条款效力认定

2015年9月10日,甲方某镇属企业贸易公司与乙方某投资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按15元/㎡/月计,每三年递增5%,租赁期20年;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后4年内,引入3至5家上市企业落户该镇(租赁期内引入不少于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