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3日,龚某华及其女儿龚某将龚某华的母亲,92岁的周某,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并存入龚某账户。
桦南县农村信用社因被告人庞国发贷款75 000元到期未归还而诉诸法院,经桦南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庞国发于2011年11月30日归还借款。协议到期后,庞国发未履行调解协议,桦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纪委书记、监事长,省政协...
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情】 2013年10月15日,广西巴马县法院根据原告王某申请,对被告张某在某乡农村信用社所有的存款2万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因被告...
新华社合肥7月18日电 安徽省纪委监委18日发布通报,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