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3日,涉案1001.53吨苯酚在西班牙维尔瓦港装船,承运人德宝公司签发了清洁指示提单。申福公司经背书受让了该提单,并据此在卸货港青岛港提取了船载货物。因承运期间苯酚色度升高造成货损,申福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德宝公司和实际承运人哈池曼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8347849.57元及其利息损失等。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荣熙 刘润林)为保障海上治安秩序和生产作业安全稳定,1月26日至2月6日,广东海警局多次联合中山市...
中新网北京2月17日电 (梁西征)春节假期,数万铁警坚守在万里铁道线上,加强巡逻检查,排查整治隐患,全力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守护万家...
“侵权不停止”规则的本质在于利益平衡,以达到既维护法律秩序又实现实质正义的目的。其适用的考量因素主要包括:侵权人主观状态应为善意;侵权行为牵涉公益或民生领域,停止侵权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权行为主要影响权利人的财产性权益,通过金钱赔偿可予以弥补。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郭刘召)为维护海上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
2020年9月起,王某明收购、借用他人账号,使用虚假收货人姓名在某知名网购平台购买名牌运动鞋、乐高积木等商品,同时在其他网购平台低价购买同款仿品,将仿品置换正品向唯品会退货退款,掉包的正品则销赃获利,共骗取商品价值129万余元。2021年3月起,廖某榆、郭某颖效仿王某明以上述方式掉包商品,分别骗取商品价值24万余元、19万余元。归案后,廖某榆、郭某颖退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祁某锋等人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吸引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条,再以收取“砍头息”“手续费”等费用、以息转本等方式恶意垒高债务,通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堵门阻工、拉闸限电、滋扰家属以及虚假诉讼等方式追讨债务,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1995以来,林某杰以宗亲、姻亲关系为基础形成宗族势力,纠合不法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林某杰、钟某丽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众多、分工较为清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近期,我国多地出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地铁路公安机关强化巡逻检查,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处置突...
依法规制横向垄断协议行为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砖瓦协会”垄断纠纷案的解读与思考 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