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庭宣判郭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如果网购食品出现异物,是自认倒霉还是维权到底?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购食品纠纷案。张某平时喜欢在网上购物。20...
近日,缓刑考验期未满的倪某主动请求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检察院检察官一起走上街头,告诫群众在网络平台购买具有治疗功效的药品时要擦亮...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针对消费者反映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月26日发布《关...
核心阅读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
2012年5月5日,皮旻旻在重庆远东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购买了由重庆市武陵山珍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珍公司)生产的“武陵山珍家宴煲”10盒,每盒单价448元,共计支付价款4480元。
2009年5月6日,原告华燕两次到被告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六分公司)处购买山楂片,分别付款10元和6.55元(为取证),在食用时山楂片中的山楂核将其槽牙崩裂。当日,华燕到医院就诊,将受损的槽牙拔除。
2012年5月1日,原告孙银山在被告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以下简称欧尚超市)购买“玉兔牌”香肠15包,其中价值558.6元的14包香肠已过保质期(原告明知)。孙银山到收银台结账后,又径直到服务台进行索赔。因协商未果,孙银山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要求欧尚超市支付售价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
近日,浙江台州路桥警方全链条捣毁一个制售伪劣保健食品不法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伪劣保健食品一批。去年下半年,某短视频平台工...
食品已过标明的保质期,但经营者仍然销售,消费者主张食品经营者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