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已过标明的保质期,但经营者仍然销售,消费者主张食品经营者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明知”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请求食品销售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昆仑2023”“砺剑2023”专项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全环节捣毁一制售假...
“这家店推出的这个套餐太值了,小伙伴们有时间一定要来尝尝”“味道太赞、价格实惠,你还不心动吗”…… 近年来,各类探店类视频风...
□ 本报记者 赵晨熙“这家店推出的这个套餐太值了,小伙伴们有时间一定要来尝尝”“味道太赞、价格实惠,你还不心动吗”……近年来,各类...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的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在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标明“注册商标”,或者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或者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与注册标记近似的符号,误导相关公众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所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擅自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构成要素作局部改动或者变换相对位置,影响对该注册商标的认知或者识别,仍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
生产者在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实际产地,虽然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相同,但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的混淆、误认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正当使用。
【案情】 2014年国庆期间,广昌县某家商场因开展促销活动举办购物抽奖活动,商场内海报载明:“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凡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