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份起,被告人姚扬业在灵山县新圩镇元屋村委会细王坡村9号,开设了一个猪皮、鱿鱼的非法加工点。被告人姚扬业从市场上收购回猪皮、鱿鱼作为生产原料,然后由其雇请的工人檀雪梅、梁思梦,在加工猪皮、鱿鱼的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进行浸泡,加工完成后,被告人姚扬业再将猪皮、鱿鱼销售给顾客。
2008年12月5日,陈联会、雷必容出资设立重庆同发针织有限公司,从事针织品加工销售业务,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开县。截止2011年6月,重庆同发针织有限公司累计拖欠袁祖桃等73名职工工资共计144474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联会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福建省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于2012年7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公司)在从事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和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情形,遂于同年7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4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炎未经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非法低价收购包含大白鲨、柠檬鲨、鲭鲨、虎鲨在内的各类鲨鱼牙齿,加工后通过网络平台向国内外不特定买家销售牟利。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于1997年8月11日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钢铁生产、加工和销售,其股票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交易。
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智能科技公司,明知出口黄金需要许可,且出口黄金及黄金作为原材料成本超过80%的含金产品不能退税,仍利用涉案公司出口镶嵌黄金的智能设备,通过虚假方式提高产品价格,使黄金在产品中的价值比例降至80%以下,逃避黄金制品出口监管。产品出口后,黄金被拆解销售,其余零部件通过关联公司报关进口,再次组装加工成含金产品,循环回流,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经审计,刘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
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梁某、王某组建跨国走私犯罪团伙,伙同他人从墨西哥走私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入境后销售牟利。梁某长期在墨西哥收购、加工石首鱼鱼鳔并组织分批走私入境;王某负责接送货、对数及款项收付等工作;陈某等人通过预付货款收购走私入境的石首鱼鱼鳔。在梁某、王某的安排下,黄某等人多次参与石首鱼鱼鳔走私的带货、接送货工作,张某负责石首鱼鱼鳔走私和销售的记账工作并偶尔参与接货。
地祥辉公司与香港华辉公司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华辉公司尚欠祥辉公司加工款及相关运费。徐某萍系华辉公司的唯一股东、董事,已缴足出资。祥辉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华辉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0.4万元及运费1.8万元等,徐某萍对华辉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底,王某得知出售“黄狗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可以获利,便开始收购、加工“黄狗头”,并以每公斤3.4元的价格贩卖了约30吨给广西刘某。自2022年4月,王某在家中搭建工棚,购买设备,以每斤0.4元至0.8元不等的价格向周边群众收购“黄狗头”,并雇请了两个帮工进行加工,王某的母亲韦某则负责称重、付款。2022年5月18日,王某的行为被民警查获,“黄狗头”被扣押。同年10月8日,公诉机关以王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打掉一个跨省制售假药不法团伙。经查,该团伙人员众多,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采购、加工、发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