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 的搜索结果,共8条

朱正茂、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江阴港集装箱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04年上半年,江阴港集装箱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审批,自行增设铁矿石(粉)货种接卸作业。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经营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士基公司)在厦门口岸经营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外代)担任马士基公司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代理人。

宁波港船多多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中孚供应链有限公司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案

鑫中孚公司系从事欧洲航线集装箱运输的无船承运人,向船多多公司租赁了700余个集装箱。欧洲港口因疫情拥堵,导致集装箱流转缓慢及下落核实困难,双方对已还箱数量产生争议。

产品说明书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出版物

产品说明书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出版物 —蒂森克虏伯机场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利剑守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法治利剑守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 本报记者 董凡超立秋刚过,蓝天白云间,一辆辆满载集装箱的运煤车辆在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货运通道排成“一字”有序缓缓驶入……甘其毛...

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及其厦门分公司与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国际海上货运代理经营权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

公共运输履行着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的社会职能,具有公益性、垄断性等特征。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服务于国际贸易的商事经营活动,不属于公用事业,不具有公益性,也不具有垄断性,故不属于公共运输。托运人或者其货运代理人请求从事国际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承运人承担强制缔约义务,

拱北海关查办出口著作权侵权纠纷蚊香案

2017年10月26日,拱北海关收到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榄菊公司”)举报,了解到近期将有数个集装箱的侵权蚊香由厦门企业...

·喜迎二十大|天津:笃定转型启新程
·喜迎二十大|天津:笃定转型启新程

这是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2021年12月18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 摄新华社天津9月11日电 题:“迎盛会、铸忠诚、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