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 的搜索结果,共6条

保护跨境企业职务发明人获得报酬的权利

吴某某在希美克公司工作期间,完成了“防止锁闭的防风门插芯锁”的职务发明创造。2003年12月5日,吴某某向香港公司BETTELI LIMITED转让涉案职务发明创造在美国、美国领属地以及所有外国的与发明有关的一切权益。BETTELI LIMITED于同年将涉案职务发明创造在美国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人列明为吴某某。

职务发明创造权属纠纷中发明人确认之诉和权属之诉的并案审理

  职务发明创造权属纠纷中发明人确认之诉和权属之诉的并案审理   ——(2021)最高法知民终2146号  【裁判要旨】  职务发明创造专...

离开原单位一年内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离开原单位一年内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离开原单位一年内 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2019)最高法知民终799号   【裁判要旨】  员工离开原单位一年内作出的、...

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在判断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认定: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二是涉案专利的具体情况;三是原单位是否开展了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研发活动,或者是否对有关技术具有合法的来源;四是权利人、发明人能否对于涉案专利的研发过程或者技术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依法保护原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享有的合法

指导案例158号: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判断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认定: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二是涉案专利的具体情况及其与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相互关系;三是原单位是否开展了与涉案专利有关的技术研发活动,

中国专利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报酬,应认真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