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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让平安法治种子深植群众心中
山东临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让平安法治种子深植群众心中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村民高某和王某因为一块宅基地归属发生争议,高某一气之下将王某南墙后的厕所推倒,导致矛盾升级。为化解矛盾,...

一场由真借条引发的假官司

“多亏检察院还原了事实真相,帮企业走出困境,否则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丁某一边感谢,一边满心欢喜地介绍,“如...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上述规定中的最高额保证,通常是为将来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其中某一笔交易的效力并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而普通保证则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林某某、陈某某诉蔡某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

一、民事主体行使各自的民主权利,均应在法律赋予的限度之内,不得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为由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主体各自行使民事权利导致冲突的案件,应当依据事实,判断各方当事人行使其民事权利的合法性与适度性,据此平衡上述权利冲突。

李维祥诉李格梅继承权纠纷案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

第九节 作为合同附随义务的保密义务
第九节 作为合同附随义务的保密义务

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出于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目的,某一 方当事人会主动地披露其拥有的部分商业秘密,另一方当事人有 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

房屋共同还贷人有权作为第三人请求撤销所有权确认之诉

【案情】  祝某与崔某一原系夫妻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崔某一向法院提交了原登记在崔某一名下的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该...

从一起案件看刑事自救行为的构成要件

【案情】 2013年3月15日晚,被告人王某一辆摩托车被盗,其本人因此而心生烦恼,并猜测小偷应该就是自己所住村庄附近的人,于是经常...

个人合伙中合伙人之间字据效力的认定

【案情】 2011年5月15日,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一、陈某二(二人系亲兄弟关系)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开办一家“好又来”餐馆。其中...

从一起案件看自救行为的刑事规制

【案情】 2013年3月15日晚,被告人王某一辆摩托车被盗,其本人因此而心生烦恼,并猜测小偷应该就是自己所住村庄附近的人,于是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