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 的搜索结果,共12条

投保人最后一日交费错过自动划扣时间被中止合同

投保人在宽限期的最后一日深夜存入保险费,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已错过系统设定的划扣时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

违规违法人员将被中止或终止支付资格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为加强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使医保监管由机构延至个人,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就《关于加...

孩子不愿见母亲,深圳一男子诉请中止其母探望权

深圳一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有权探视。因孩子不愿意见母亲,父亲诉至法院请求中止母亲的探望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

6家公司IPO审核中止,会计中介为同一家

7月21日晚,沪深交易所更新拟IPO企业动态,四家企业罕见集体出现非财务更新中止审核的情况,即来自上交所的华光光电、长信化学,来自深交所...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今开庭,看守所同监室人员:他大部分时间在写东西

  中止审理一年多后,“吴谢宇弑母案”二审5月19日将开庭。  5月18日,澎湃新闻联系到两名曾与吴谢宇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同一监室的“狱...

未告知限购政策,房产中介被判退还服务费

  签了购房协议,付了房款,却因不符合购房资格而无法顺利交房。协议突然中止,买家支付了违约金,那么这笔钱能向中介要回吗?近日,上海...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裘雅芬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

生效裁判确定的数债务人中,仅有部分债务人申请再审且理由可以成立的,人民法院在依法裁定再审时,还应当审查案件再审是否可能影响其他债务人按照原裁判承担债务。如再审不影响其他债务人按照原裁判承担债务的,应当仅中止对再审申请人的执行,以确保在实现再审依法纠错功能的同时,合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陆永芳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人寿保险合同未约定具体的保费缴纳方式,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长期以来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保费缴纳方式的,应视为双方成就了特定的交易习惯。保险公司单方改变交易习惯,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致使投保人未能及时缴纳保费的,不应据此认定保单失效,保险公司无权中止合同效力并解除保险合同。

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当然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不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无须中止审理。

企业不能以追索培训费为名,强行要求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案例: 谭某与某企业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企业为上新项目派谭某外出培训半年,当时双方书面约定:原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