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20年6月14日与某信息技术公司订立为期1年的《车辆管理协议》,约定:刘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刘某自备中型面包车1辆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须由本人通过公司平台在某市区域内接受公司派单并驾驶车辆,每日至少完成4单,多接订单给予加单奖励;某信息技术公司通过平台与客户结算货物运输费,每月向刘某支付包月运输服务费6000元及奖励金,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另行报销。
【案情】 2012年4月8日14时30分许,赣B45587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钟某某无证驾驶该车在武平县城区工业大道碰撞骑自行车的吴某某,造...
【案情】 2014年6月的一天,易某持B2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须B1证)与相向而行的游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无牌照)发生碰撞,...
案例: 张某原是某国有中型企业重点培养的工程师。单位与他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这期间,又派他到美国和日本参加短期业务交流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