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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蜜5号”甜瓜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案【京研益农(寿光)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昌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

京研寿光种业公司与他人联合培育“都蜜5号”甜瓜植物新品种,并依约取得维权打假的授权。该品种公告日为2019年5月1日,授权日为2021年6月18日。2019年12月13日,京研寿光种业公司公证购买到“世纪蜜二十五号”甜瓜种子,生产商标注为新疆昌丰农科公司。经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鉴定,测试样品“世纪蜜二十五号”与“都蜜5号”的65个基本性状表现均无明显差异。

临时保护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方法专利构成专利侵权 最高法改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30余万元

 临时保护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方法专利构成专利侵权  最高法改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30余万元  ——(2021)最高法知民终434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期审结一起涉...

广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发明专利纠纷

禾盈公司为“一种车灯调光螺钉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人,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广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了涉嫌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的车灯调光螺钉产品,并持续销售给广州某电气有限公司,两公司的相关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36.49万余元,并共同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11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