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问题规定按下“叫停键” 司法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本报记者 张维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计算方式有违公平;将按时交纳物业费、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2016年11月3日,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因实施旧城区改建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对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2017年11月6日,某区政府因与被征收人金某多次协商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补偿决定”)。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转让人虽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诉讼前已经取得该证的,应认定转让合同有效。当事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对转让土地的投资开发未达到投资总额 25%以上的,属转让标的瑕疵,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应当依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确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行政机关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并未注销土地登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仍然是土地登记档案中记载的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的转让人以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其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具有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合法房屋的行政职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等不能举证证明被征收人合法房屋系其他主体拆除的,可以认定其为强制拆除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等委托建设单位等民事主体实施强制拆除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等对强制拆除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单位等民事主体以自己名义违法强拆
【案情】 2013年,王某欲租赁街道办事处某村的土地,并欲将该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通过他人介绍与时任该村村支部书记的马某相识后,...
2001年12月28日,付某与夷陵区太平溪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国土所)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达让协议。协议约定,国土所将一宗国有土地转...
1992年方城县城关镇政府受方城县政府的委托,对方城县裕州南路进行开发,共征用城关镇南阁组集体土地3903平方米,须补偿南阁四组款项4.2万...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