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房车钱款“无处找寻”,跨域执行“往返劳顿”,打击拒执“程序受阻”,审执协调“壁垒重重”,执行管理“上下不齐”……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执行难”,难在千头万绪,难在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繁多,执行法官常常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即便如此,执行工作仍然难免挂一漏万。对于执行工作的这一困境如何破解?四川法院在过去持续深挖执行队伍潜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技术要生产力,加强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感谢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的辛苦努力,终于能给家里一个交代了。”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道。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600余里前...
“我以为悄悄买奥迪车这事神不知鬼不觉的,没想到还是被检察院查出来了,这回我肯定把钱还上。”失信被执行人胡某悔恨地说道。近日,经浙江省...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
被执行人与其他人以复杂的出资组建新公司、收购股份及并购的名义,将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及相关土地等主要资产变更至新组建的公司名下,而其他人控制新组建公司多数股权、新组建公司不承担工程价款的债务的,该情形可以认定为被执行人和其他人及新组建的公司之间转移资产,侵犯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他人和新组建公司应当作为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对该优先债权人承担责任。执行法院有权裁定追加其他人和新组
案外人所有的款项误划至被执行人账户的,误划款项的行为因缺乏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产生转移款项实体权益的法律效果,案外人就该款项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款项系通过银行账户划至被执行人账户,且进入被执行人账户后即被人民法院冻结并划至人民法院执行账户,被执行人既未实际占有该款项,亦未获得作为“特殊种类物”的相应货币,该误划款项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原则;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同效力以及履行情况等,均属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本应审理的范畴。在执行异议之诉之外,案外人和被执行人另行单独就执行标的提出有关合同效力、继续履行等诉讼的,存在串通诉讼的嫌疑,可能损害到执行申请人的利益,故该另案诉讼不应继续审理,执行异议之诉不因另案诉讼而中止审理。
抵销权的行使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当债权人同时为多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无实际财产可供清偿他人债务时,债务人以受让申请执行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执行债权,主张抵销债权人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对主动债权的取得情况进行审查,防止主动债权变相获得优先受偿,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受让的执行债权仍应当在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以参与分配的方式实现,以遏制恶意抵销和维护债权公平受偿的私法秩序。
本报讯执行过程中拒绝申报财产,故意将财产转移至他人银行卡内,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终构成刑事犯罪。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涛因犯拒...
向美琼等人诉张凤霞等人执行遗嘱代理协议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向美琼等人诉张凤霞等人执行遗嘱代理协议纠纷案[裁判摘要]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没有明确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