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琴与高某明系同胞兄妹,高某航、高某雪系高某琴的子女,上述4人均与案外人高某宝(高某琴之父)属同一户籍,被识别为贫困户。高某明肢体贰级残疾,其妻视力壹级残疾。2017年5月,户主高某宝与镇政府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和《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人均补助25000元,共计125000元;享受旧房宅基地腾退补助政策人均补助10000元,共计50000元,上述款项均汇
这个秋天,朱某一家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神清气爽。十年前,朱某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房屋准备结婚使用,因原户主拒不搬出,历经三级五家法院十多...
原告:马万良,男,62岁,廊坊市安次区南尖塔镇碾子营村农民。 被告:马万玲,女,43岁,廊坊市安次区南尖塔镇碾子营村农民。 原...
原告:马万良,男,62岁,廊坊市安次区南尖塔镇碾子营村农民。 被告:马万玲,女,43岁,廊坊市安次区南尖塔镇碾子营村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