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 的搜索结果,共387条

阿里健康大药房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被罚45万

近日,信用中国官网显示,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健康大药房或当事人”)因违反广告法,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

沈阳“老妈乐”集资诈骗案——以“养老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3年8月,被告人金家福在沈阳市成立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妈乐公司”)。2015年10月,金家福招揽被告人梁闯、张岩等人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共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以发放传单、讲课和开会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谎称投资老妈乐公司即能在一定期限后获得高额回报,且能享受免费旅游等待遇,诱骗公众投资。

上海“阜兴”集资诈骗案——持牌私募机构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4年9月起,被告人朱一栋、赵卓权等人决定阜兴集团开展融资业务,使用虚构投资标的、夸大投资项目价值、向社会公开宣传等方式,并以高收益、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设计销售债权类、私募基金类等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发新还旧,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以维持资金链。

“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

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二手商品,应承担经营者责任——王某诉陈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原告王某为求学所需,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中被告陈某处下单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观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充电使用,后送至官方售后检测发现电脑内部电池鼓胀、有非官方拆改和非原厂部件,与陈某所宣传的95成新明显不符,王某联系陈某退货退款遭拒。

星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终2289号民事判决书〕

香港电影《喜剧之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关注度高。广州正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公司)和李某持于2018年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中宣传被诉侵权电视剧《喜剧之王2018》为“连续剧版#喜剧之王#”,并在媒体宣传中称是改编自《喜剧之王》等。香港电影著作权人星辉海外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正凯公司、李某持构成不正当竞争。

乌鲁木齐南山下 这“雪警”有点酷

  治安巡逻、服务群众、应急救援、处置警情、防范宣传……这是成立于2023年11月乌鲁木齐县公安局冰雪巡逻救援队的工作日常。作为一支刚成...

让爱国植于心、践于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贯彻综述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题:让爱国植于心、践于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贯彻综述新华社记者以法之名激发新时代爱国主义伟力。《中华人民共...

汉涛公司诉伍某龙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违反平台的评价规则,采用“刷好评炒信”等数据造假方式帮助商家快速提高在平台上的排名及星级的,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仿冒“有一定影响”电影作品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1999年电影《喜剧之王》在香港上映后获得了较高的票房收入,在香港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于1999年至2015年被内地媒体给予了持续的报道和推介,视频网站至今提供该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该电影导演之一李某某和正凯公司于2018年发布被诉侵权电视剧《喜剧之王2018》及演员海选试镜会的微博,准备筹拍该剧,同时宣传“连续剧版#喜剧之王#”“《喜剧之王2018》电视连续剧改编自1999年喜剧电影《喜剧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