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 的搜索结果,共34条

法眼观察|网购二手商品,“无理由退货”之困应先期解决

  七天无理由退货(下称“无理由退货”),可谓电购、网购时代消费者拥有的一项特殊“法治福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采...

自作聪明调包退货 奢侈品转眼成“赝品”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将闲置的二手物品转卖,“货物与订单不符可拒收”本是对买家的一种购物保障,但一些动歪心思的买家却将价值...

网购玉器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常某诉某铃珠宝商行买卖合同纠纷案
网购玉器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常某诉某铃珠宝商行买卖合同纠纷案

常某通过微信与某铃珠宝商行的经营者林某联系,询问其在售的一款镯圈,材质、颜色、圈口尺寸等,后常某确定购买该手镯并向林某支付了价款103万元。林某支出1000元将镯圈打磨后向常某发货。

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哪些情况不适用?

  韩某在网店购买了50余件盲盒“福袋”商品,花费2万余元。随后,在完成线上“拆袋”,未收到货的情况下,韩某申请了“七日无理...

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容易因退货发生纠纷——七日无理由退货,哪些情况不适用

韩某在网店购买了50余件盲盒“福袋”商品,花费2万余元。随后,在完成线上“拆袋”,未收到货的情况下,韩某申请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商...

为十几元耳钉驱车600公里诉求赔偿

11.89元买3副耳钉还包邮到家,买家收货后申请退款却不退货。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一网店卖家认为像这样恶意仅申请退款的群体越来越多,严重影...

丛李松诉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潘家园门诊部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货并承担一倍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丛李松从2012年6月2日《法制晚报》上看到题为“晚期肿瘤治疗新突破”的“神麒口服液”广告,该广告称这种药物的吸收利用率可达传统中药的几倍以上;该广告下方显示专卖地址为东二环左安门桥肿瘤医院西门北走100米【慈铭中西医门诊药房】。

范建武诉广东省文物总店买卖合同纠纷案——销售者以普通石榴玉石手镯冒充翡翠手镯出售,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有权请求向销售者退货,销售者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三倍赔偿。

2014年4月17日,范建武在广东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文物总店)花17100元购买了一只手镯,该商店向其开据了发票,发票载明的商品为“yqgda-0765玉镯”,金额为17100元。同月24日,范建武又到该商店要求换开发票,该商店遂收回原来开的发票,重新为范建武开具一张发票,发票载明的商品为“yqgda-0765翡翠手镯”。

以盈利为目的持续性销售二手商品,应承担经营者责任——王某诉陈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原告王某为求学所需,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中被告陈某处下单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收货后发现该电脑外观磨损严重,无法正常充电使用,后送至官方售后检测发现电脑内部电池鼓胀、有非官方拆改和非原厂部件,与陈某所宣传的95成新明显不符,王某联系陈某退货退款遭拒。

打击“买真退假”诈骗,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2020年9月起,王某明收购、借用他人账号,使用虚假收货人姓名在某知名网购平台购买名牌运动鞋、乐高积木等商品,同时在其他网购平台低价购买同款仿品,将仿品置换正品向唯品会退货退款,掉包的正品则销赃获利,共骗取商品价值129万余元。2021年3月起,廖某榆、郭某颖效仿王某明以上述方式掉包商品,分别骗取商品价值24万余元、19万余元。归案后,廖某榆、郭某颖退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