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 的搜索结果,共66条

超市蹭“吉买盛”品牌热度被判赔61万元——“搭便车”不可取 诚信经营才能赢得口碑

 伴随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选择大型商超进行购物,既是因为此类超市的商品种类齐全,也是由于他们对商品的品质把控较为严格。然而,生活中,会有个别超市欲通过蹭大型商超热度等方式提高客流,殊不知该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职业打假人:打假绝不是假打
职业打假人:打假绝不是假打

《打假?假打?》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孙天骄近日,“女子超市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殴打”冲上热搜榜。购买者买到过了质保期的大米,...

金华:精细化专业化司法厚植营商环境沃土

八婺之地,通江达海,物流天下。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金华火腿远近闻名,“世界超市”义乌扬名海外,永康制造的五金畅销全国……多元产业“...

一批嫌犯被不起诉后均未再犯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 马胜伟张某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某线下门店购物时,通过直接拿超市的雪糕吃、在自助收银区...

小店为何频陷知识产权侵权“怪圈”?

  老居民楼下的小店、街头巷尾的便利超市、城郊乡村的小卖部……随处可见的零售商店,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几年,随着对知识产权...

小店为何频陷知识产权侵权“怪圈”?

  老居民楼下的小店、街头巷尾的便利超市、城郊乡村的小卖部……随处可见的零售商店,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几年,随着对知识产权...

张荣生等诉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案

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界定在合理范围内,应当保证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应当及时对已发生的危险和损害采取积极的应对和救助措施。管理人是否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应参照社会普遍认同的衡量标准加以判断。

丹阳市珥陵镇鸿润超市诉丹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案

为从源头上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具有附带审查的职权。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文件规定不予办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存在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等违法情形的,该规范性文件不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市场经营主体起诉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变更

注销超市引发一连串麻烦
注销超市引发一连串麻烦

  办案团队研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搭建。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一年多,法院已裁定强制执行,当事人按照要求缴纳了罚款后为何仍出现在失信被...

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

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李杏英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原告:李杏英,女,66岁,退休职工,现就聘于上海航空旅行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