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 的搜索结果,共128条

领了多年的社保竟是个人发放的

何某以帮忙办理社保为借口,骗取他人财物,通过个人支付宝“发放社保”掩盖诈骗事实。截至案发,被骗人员达84人,涉案金额542万余元。近日,该案一审宣判,何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行为人利用未列入国家管制的化学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的食品,明知该成分毒品属性的,应当认定为贩卖、制造毒品罪。检察机关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审查毒品含量,依法准确适用刑罚。对于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收益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盗窃家庭成员财物 判三缓四罚金两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迪丽努尔·阿卜杜吾普尔盗窃他人财物,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盗窃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依据我国法律又...

天新公司、魏某国申请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

在刑事办案实践中,在处理企业家犯罪时混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企业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产权意见》对此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案涉财物时,要依法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对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违法,在处置其个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

·盗窃家庭成员财物 判三缓四罚金两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迪丽努尔·阿卜杜吾普尔盗窃他人财物,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盗窃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依据我国法律又...

“捡到如买到”?不义之财不可 “取”

  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有这种观念,我捡到的就是我的,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捡到他人财物后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可能一个处置不当,“...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新金、余明觉等诈骗案

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虚构“医院、专家、神药”,假冒病患、导医、医生、收费员、药品发放员等身份,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崔勇、仇国宾、张志国盗窃案

行为人将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租用人更改银行卡密码后,因使用不慎,银行卡被ATM机吞掉。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租用人请求其帮助取卡之机,在租用人掌握密码并实际占有、控制银行卡内存款的情况下,通过挂失、补卡等手段将银行卡内租用人的存款取出并占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诉梁克财等抢劫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在上述规定情形下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条件,是实际存在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行为人仅是主观上怀疑受害人在赌局中对其设计骗局,为追回赌资而非法劫持受害人,逼迫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不属于上述司法解释

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诉谢家海等敲诈勒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威胁、要挟等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进行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心理上的恐惧,不敢抗拒,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