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 的搜索结果,共15条

强制收回售房时附赠的车位

开发商售楼时附赠人防车位使用权,二手房业主购买了该房产和车位使用权,后被开发商通知车位将被收回,理由是转让未经其同意。日前,广东省...

股权被代持后,代持者拒绝转让股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20日,某外企与庞某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协议约定以庞某名义持有南京某公司30%股权,并向庞某支付相应款项。2005年9月5日,南京某公司成立,庞某出资人民币24万元,占股30%。后经股权置换,庞某现持该公司12.05%股权。在某外企与庞某商议将股权收回时,庞某拒绝。2022年11月11日,该公司除庞某以外的其他股东共同出具证明,认可庞某代持某外企在南京某公司12.0

企业的500万元借款终于全部收回

2月3日,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盛勇到A公司走访时,该公司负责人尚某对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督促、帮助公司解决拖延数年之久的执行难问题表达了诚挚感谢。“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排忧解难!再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找你们帮忙!”

朱兆龙诉东台市许河安全器材厂侵权责任纠纷案

个人经营的淘宝网店绑定企业营业执照后变更为企业性质网店的,虽仍由个人经营,但因淘宝店披露的信息均为该企业信息,导致该淘宝店实际已属企业所有的权利外观。在企业不再允许该绑定,且绑定不能被取消的情况下,企业径自取得该淘宝店经营权的,并不构成对个人经营的侵权。鉴于个人对网店信用升级有一定贡献,企业将店铺经营权收回的同时,根据公平理念和利益衡平原则,应当对原经营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周伟均、周伟达诉王煦琼委托合同纠纷案

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为防止借款无法按期收回而要求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双方应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登记。出借人回避抵押担保制度,选择指定第三人与借款人签订委托合同并由该第三人取得出售借款人的不动产等重大权利的,此时委托合同虽意在实现抵押担保功能,但其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仍应受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则之制约。

北京:417项专利可“先使用后付费”

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利成果准备许可给中小微企业进行转化,但双方可能因价格谈不拢、企业担心无法收回成本等各种顾虑而难以达成一致。近期出...

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1月8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

共同借款人内部追偿权的确定

  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程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程某因生意需要向顾某借款100000元用于周转,并请唐某为其担保。顾某考虑到收回借...

实务中如何区分表见代理与贷款诈骗罪?

【案情】 2011年1月,赵委风承包了辉煌公司名下的明慧制笔厂,承包期为两年。承包期满后,辉煌公司要求将制笔厂收回,并约定赵委风...

店铺被房主收回,房客可否要求补偿转让费

【案情】 赵某于2008年6月承租孙某的店铺,约定租金2000元/月,并按市场行情进行调整,租期3年。当时赵某支付该店面前任房客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