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多人组成的跨省组织驾考作弊案,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李某、何某、徐某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近日,山西省清徐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流窜多省、专门进行驾校考试作弊的“黑中介”犯罪团伙。近日,清徐县公安局民警在清徐县某...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黄某满、黄某谋、黄某炜等8人有...
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蒋某、董某圆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人才库”。
2012年,被告人刘某红个人经营的某驾校成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点。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为增加收入,刘某红组织被告人刘某文、肇某敏、高某、曹某辉、张某宁、富某彬等23人采取修改考试系统后台数据以降低考试难度、指使驾校教练员替考、违规给考生佩戴耳机在考试中远程提示、在考试电脑上安装作弊软件、帮助考生远程答题等方式,组织考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作弊。经审计,
2021年5月28日,被告人周某光作为202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二建考试)陕西省西安市某考点负责人,按照之前与被告人党某江的预谋,在考前通过关闭保密室监控、手机拍照的方式将二建考试试题盗出,以45万元出售给党某江。
被告人宋某文系重庆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从事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8月左右,宋某文与被告人赖某林、魏某等人共谋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并约定收取每名考生数万元作弊费用。
被告人陈某系湖北省监利市某中学教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监考人员。2020年初,陈某先后邀约被告人谢某、李某军和熊某(另案处理)共谋组织2020年高考考试作弊,谢某联系在读大学生叶某、李某雨、刘某(均另案处理)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等。
光明网讯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6月5日对外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截至2024年4月30日,...
中新网5月13日电 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校1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网络上出现关于该校“体考作弊”“考试成绩超常”等信息。经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