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9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温某艳诉被告冯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冯某某未经法庭允许,擅自离开被告席,行至原告席前对温某艳进行辱骂。法庭对冯某某的行为进行制止时,旁听人员即原告的哥哥温某丁起身殴打冯某某。法庭依法对双方进行了教育训斥,并责令旁听人员温某丁退出法庭。
处理结果
冯某某、温某丁二人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离石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对冯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对温某丁作出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冯某某、温某丁二人在庭审期间罔顾法庭纪律,无视法庭秩序和法官劝阻,扰乱法庭秩序,妨碍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行,损害了法律权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依法予以惩处。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处罚,有力维护了法庭秩序和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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