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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 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1年5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全流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实质化解纠纷。2022年,辖区用工主体增加近2万户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下降30%,调撤率升至45%,发改率降至2.7%,实现零上访,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

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1年5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全流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实质化解纠纷。2022年,辖区用工主体增加近2万户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下降30%,调撤率升至45%,发改率降至2.7%,实现零上访,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调解指导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形成闭环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劳动争议“萌芽、诉前、诉中、判后”四个阶段积极履行支持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调解指导“全流程”,形成诉源治理闭环。

  一是职能向前延伸,消解劳动争议于萌芽。“走出去”加强解纷指导,主动宣讲劳动法规,对用工风险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帮助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建立。把企业家、高校毕业生、部队转业人员“请进来”,邀请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与理性维权理念。累计印发《劳动争议知识问答》《劳动争议诉讼指引》等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是端口前移个别指导,化解劳动争议于诉前。端口前移至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阶段,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引领与指导。提前介入重大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调解,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协同联动,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诉前。

  三是诉中业务指导,穿透式思维消除衍生诉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调解员善用穿透式思维找准纠纷根源,实质化解纠纷。

  四是判后跟进指导,司法建议预防同类争议。总结企业用工管理和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避免同类型纠纷反复发生。

  二、推动各类调解深度融合,多元解纷形成合力

  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成各类调解机制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推动“四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打造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企业调解、工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作与联动,设立联络员,互相派驻调解人员,促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形成解纷合力。

  二是统合“四轮调解”,保证调解成效。引导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首轮调解,指导工会进行第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三轮调解,最后由法庭组织第四轮调解。辖区每年劳动争议总量5000件左右,在法庭指导和帮助下,经企业内部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后,争议化解率达75%。

  三是聚合“四方力量”,释放调解效能。针对企业、工会、仲裁促成调解的纠纷,劳动法庭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分析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放大调解示范效应,提升公众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与信任度。

  三、打造专业化调审团队,实质化解贯穿始终

  发挥专业化调解审判优势,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案件质效大幅提升,调撤率从劳动法庭成立前不到10%提至45%,同比二审发改率从20%降至2.7%。

  一是针对调解员组织专业化业务培训,增强调解技能。劳动法庭共有两个劳动争议专业化调审团队,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熟悉审理思路;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制发常见纠纷指导案例,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聘请退休法官,充实调解队伍。自2022年起聘任省、市、区三级法院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司法经验,高效化解疑难复杂劳动争议。

  三是深入调研纠纷成因,做到案结事了。注重引导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查找纠纷成因,识别劳动者、用人单位真实诉求,综合考虑双方情况,由调审团队牵头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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