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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坐落于桂东千年古镇桂岭镇,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众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坐落于桂东千年古镇桂岭镇,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众多。近年来,桂岭法庭立足地域特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创建“三三三”调解工作法,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2021年以来共审结案件1164件,其中调撤结案746件,调撤率64.09%,新收案件数2022年同比下降17.92%,2023年同比又下降7.01%。

  一、设立三大平台,打造边界纠纷类型化调解新模式

  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及民族纠纷、家事纠纷占桂岭法庭受理纠纷总数的75%,法庭因案施策构建三大类型化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设立“14580”(有事我帮您)调解工作室。依托调解工作室,联合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和人民法庭、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口人民法庭创建边界法庭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会同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两委”等建立“法庭+N”调解机制,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154件。

  二是设立民族法治事务调解室。邀请乡镇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以及通晓瑶话壮话、乡风民俗的“村老族老”入驻调解室,形成以“法官+贝侬+瑶老”为主体的调解员队伍,促进民族纠纷在“法、理、情、俗”有机融合中化解,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民族纠纷158件。

  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借助辖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特邀妇联、民政、学校等部门工作人员入驻调解工作室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委托心理咨询师对部分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深化“情绪疏导+亲情融化”家事调解工作法,妥善化解家庭矛盾。2021年以来审结家事案件417件,其中调撤结案292件,调撤率70.02%。

  二、选派三名指导员,形成边界纠纷法治化调解新合力

  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选派三名业务骨干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通过实务指导、法治课堂、案例研讨等方式,结对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以“指导员+调解员”模式成功调解纠纷340件。

  一是注重以案促调。印发业务指导案例,开展案例交流研讨,对常见矛盾纠纷进行类型化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通过“既判案例+诉前调解+庭外和解+撤诉”方式,提升调解员调解成功率。2021年以来印发业务指导案例15份、举办案例交流研讨13次。

  二是开展以庭代训。选取婚姻家事、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开展巡回审判时邀请调解员就近旁听。2021年以来共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50余次。

  三是指导律师调解。制作《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倡议书》,联合辖区司法所、律协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及判后答疑机制,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工作,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渠道化解。2022年签署倡议书以来,律师参与调撤案件106件。

  三、抓实三个环节,构建边界纠纷一体化调解新格局

  打造“全程全员皆调解”品牌,为边界乡镇当事人提供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联合调解服务。

  一是强化庭镇联动,推进解纷关口前移。与辖区乡镇分别签署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方案,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村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构建“法庭+乡镇+网格员+诉源治理工作站”四层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5份,选取无讼少讼村屯挂牌“无讼示范村”,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二是强化“要素式”链条,优化诉调衔接流程。实行“要素式诉前调解+要素式快审”模式,由法庭立案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引导,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在调解准备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指引表》,在调解期间进一步提取调解要素、审判要素,调解不成立即转立案程序,推进要素式调解与要素式审判无缝衔接。2023年法庭平均结案时间降至46天,同比缩短11天。

  三是强化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诉案件由一审法官与调解员在上诉期内共同判后答疑及再调解,调解员从“中立者”角度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争议、客观认清结果、助推息诉罢访。桂岭法庭近三年服判息诉率均超过9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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