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玉子 钟黎洁)“小罗,现在向你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宣告室里,中山一区检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向远在湖南省的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小罗宣告不起诉决定。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4月,湖南籍未成年人小罗(化名)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用拳头殴打了被害人额头左侧眼周及鼻部(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涉罪未成年人小罗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中山一区检综合小罗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监管条件等因素,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小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六个月。
二、跨省协作帮教
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小罗向检察官表达了其想要回到湖南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意愿。那么,如何在小罗回家后,在相隔千里之外对小罗进行有效的帮教呢?中山一区检在综合评估小罗的再犯可能性及其接受帮教的意愿等情况后,主动联系小罗户籍所在地的检察院,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希望能通过异地帮教的方式,让小罗就近接受考察帮教。
经充分沟通,中山一区检与湖南某县检察院根据小罗的性格特征、行为偏差和实际需求等,共同为小罗量身定做了由两地检察机关、社工组织以及小罗监护人共同参与的异地考察帮教方案。考察期间,小罗在家人的陪伴和监督下,在两地检察机关和社工组织的关心下,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按时进行思想汇报,法律意识发生正向转变。六个月考察期届满,中山一区检依法对小罗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远程视频连线 通讯员供图
异地帮教举措解决了长期以来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异地帮教时存在的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帮教措施不完备等问题,实现了“家门口”的考察帮教,最大限度保护了罪错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山一区检将进一步深化异地帮教工作,细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工作措施,让未检关爱脚步不停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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