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1-09-10
实施日期 2001-09-1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10/09/2001
(第244章第3条)
[2001年9月10日]
(本为2001年第183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0/09/2001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励新惩教所的指定 版本日期 10/09/2001
现指定励新惩教所为戒毒所。
第3条 指定为戒毒所并不影响辟作监狱之用 版本日期 10/09/2001
本命令对《监狱令》(第234章,附属法例)的附表内指明的励新惩教所辟作监狱用途具增补而无减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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