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条文标题: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51章第4A条)
[1993年8月16日]
(本为1993年第324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30/06/1997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暂停征收特别征费 版本日期: 30/06/1997
根据《交易所(特别征费)条例》(第351章)第3及4条而须缴付的特别征费现予暂停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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