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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所(综合)声明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80章第3条)

[1953年3月13日]

(本为1953年A57号政府公告,1958年A45号政府公告,1964年第73号法律公告,1969年第153号法律公告,1969年第166号法律公告,1972年第94号法律公告,1972年第103号法律公告,1972年第143号法律公告,1972年第163号法律公告,1973年第83号法律公告,1973年第111号法律公告,1973年第132号法律公告,1973年第133号法律公告,1974年第52号法律公告,1974年第106号法律公告,1975年第287号法律公告,1976年第281号法律公告,1978年第34号法律公告,1978年第227号法律公告,1978年第236号法律公告,1979年第169号法律公告,1980年第82号法律公告,1980年编正版,1994年第(C)43号法律公告(中文真确本))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声明可引称为《教导所(综合)声明》。

第2条 教导所的宣告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声明附表指明的地方及建筑物作为教导所用途。

附表 版本日期 19/01/2005

1.(由1973年第133号法律公告废除)

2.迄今称为歌连臣角教导所的地方及建筑物,现改称为歌连臣角惩教所。(1980年第82号法律公告)

3.大榄女惩教所。(1976年第281号法律公告)

4.位于荃湾荔景山荔枝角配水库旁的用地及建筑物,现称为励敬教导所。(1978年第227号法律公告)

5.迄今称为大潭峡监狱的位于石澳道与歌连臣角道交界称为龙脊的地方的用地及建筑物(但不包括该等建筑物的称为C2号及C3号囚仓的建筑物的部分),现改称为大潭峡惩教所。(1979年第169号法律公告;2004年第179号法律公告)

6.(由1978年第34号法律公告废除)

7.(由1978年第236号法律公告废除)

8.位于西贡坑口壁屋清水湾道壁屋监狱旁的用地及建筑物,现称为壁屋惩教所。(1975年第287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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