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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恶性行业宣布公告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0-01-01 实施日期 200...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0-01-01

实施日期 2000-01-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01/01/2000

厌恶性行业宣布公告

(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章第48条)

[1980年8月22日]

(本为1980年第247号法律公告)

厌恶性行业宣布 版本日期 01/01/2000

现宣布附表所指明的行业、业务、加工业及制造业,属于厌恶性行业。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9年第78号第7条)

附表 版本日期 01/01/2000

厌恶性行业

项行业、业务、加工业或制造业

1 煮骨。

2 烧骨。

3 磨骨。

4 刮骨。

5 贮存骨。

6 制造漂白粉。

7 煮脂肪。

8 毛皮加工。

9 清洗羽毛。

10 拣羽毛。

11 贮存羽毛。

12 加工处理鱼粮。

13 制造胶水。

14 藉发酵过程而制造低黏性淀粉(澄)。

15 清洗毛发。

16 煮猪油。

17 打磨皮革。

18 制炼皮革。

19 将锰矿沙或二氧化锰磨碎、包装或以其他方法处理。

20 加工处理肥料。(1980年第286号法律公告)

21 煮树脂。

22 加工处理鱼翅。

23 制造浆糊。

24 煮肥皂。

25 融解固体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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