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0-01-01
实施日期 2000-01-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01/01/2000厌恶性行业宣布公告
(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章第48条)
[1980年8月22日]
(本为1980年第247号法律公告)
厌恶性行业宣布 版本日期 01/01/2000
现宣布附表所指明的行业、业务、加工业及制造业,属于厌恶性行业。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9年第78号第7条)
附表 版本日期 01/01/2000
厌恶性行业
项行业、业务、加工业或制造业
1 煮骨。
2 烧骨。
3 磨骨。
4 刮骨。
5 贮存骨。
6 制造漂白粉。
7 煮脂肪。
8 毛皮加工。
9 清洗羽毛。
10 拣羽毛。
11 贮存羽毛。
12 加工处理鱼粮。
13 制造胶水。
14 藉发酵过程而制造低黏性淀粉(澄)。
15 清洗毛发。
16 煮猪油。
17 打磨皮革。
18 制炼皮革。
19 将锰矿沙或二氧化锰磨碎、包装或以其他方法处理。
20 加工处理肥料。(1980年第286号法律公告)
21 煮树脂。
22 加工处理鱼翅。
23 制造浆糊。
24 煮肥皂。
25 融解固体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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