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1-01-01
实施日期 2001-01-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版本日期01/01/2001
赋权条文
(第41章第59(2)(aa)条)
[2001年1月1日]
(本为2000年第279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01/01/2001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精算师的订明标准 版本日期 01/01/2001
附表所指明的标准,是为施行本条例而订明根据本条例第15(1)条获委任的精算师须遵从的标准。
第41H章 附表 版本日期 01/07/2002
[第2条]
精算师须遵从的标准香港精算学会批准的"专业准则一(PS1)"(包括任何其后获保险业监督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批准而对该专业准则作出的修订)。
(2002年第106号法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