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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剧本杀”维权第一案系列案件已有两起胜诉

  在“剧本杀”行业,仅靠创作者和发行方维权,难度较大。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和马栏山视听节目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众...

  在“剧本杀”行业,仅靠创作者和发行方维权,难度较大。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和马栏山视听节目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众多剧本发行商,启动“剧本杀”维权第一案,以期推动“剧本杀”行业版权规范进程。

  “剧本杀”是一种具有推理性质的角色扮演游戏,即几个参与者玩同一部剧作,由其中一位参与者秘密扮演“凶手”角色,其他参与者通过推理寻找线索、搜集证据、讨论案件,最终找出“凶手”。

  不同于传统作品,“剧本杀”的剧本内容分散于玩家扮演的人物及线索卡之中,但其分散性并不影响作品的认定,也受著作权法保护。然而,“剧本杀”行业近年来面临的盗版问题,成为阻碍这一新兴行业发展的难题。

  近日,由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和马栏山视听节目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众多剧本发行商启动的国内“剧本杀”维权第一案——《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已有两起宣判,法院均认定盗版方侵害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利,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

  热销剧本屡遭盗版

  “剧本杀”火爆的背后,面临严峻的版权保护问题。长沙鑫梦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梦境公司”)的原创剧本《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就遇到大量盗版问题。这部首次发表于2021年3月15日的游戏剧本,同年6月在某平台正式发行后,销量高达4522套,位居恐怖题材榜第一名。

  该游戏剧本约4万字。据鑫梦境公司创始人曹鼎鑫介绍,4万字属于剧本类体量较小的一类。不过,虽然体量小,但细节多,剧本创作期间,需要多次邀请玩家扮演故事中的角色,以找出故事中的不合理之处,再反复修改。“往往需要花费好几个月甚至1年的时间及较多的经济成本,才能最终将一个好的‘剧本杀’作品呈现出来。”曹鼎鑫说。

  然而,2021年6月起,几乎是在该游戏剧本发行同期,大量盗版产品就开始在淘宝网、微信小程序等多平台售卖。

  由于“剧本杀”具有一次性特征,玩家知道剧本中案件的结果后一般不会再去体验,因此盗版每卖出一本,对创作者和发行方来说,都是损失潜在顾客。“大量工作人员花费近1年时间创作出来的作品,就这样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将极大打击创作积极性,也对购买正版剧本的店家不公平。”曹鼎鑫说。

  本案代理律师、湖南立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浩男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该游戏剧本的正版与盗版销量已达到“五五开”,即市面上销售的该游戏作品中有一半是盗版产品,这些侵权行为使鑫梦境公司遭受超过200万元的损失。

  盗版速度快到难以想象。吕浩男接受采访时提到一个细节,正版剧本发行之前,一般会在各地展会上进行部分展示,据鑫梦境公司反映,“上午刚在展会上展出剧本,下午盗版商已经开始发货。”

  今年4月19日至4月24日期间,记者在淘宝网上以《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为关键词搜索,仍然能搜到不少店铺正在销售该剧本的电子版,最低售价仅为1元,其中销量最高的店铺售价1.9元至8.8元不等,目前已经有138人交易成功。吕浩男说,上述情况已经是盗版数量减少约70%以后的状况。

  在“剧本杀”行业,仅靠创作者和发行方维权,难度较大。曹鼎鑫表示,“剧本杀”的呈现载体主要是文字,侵权技术门槛低。由于目前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侵权方分布于全国,调查取证难,使得仅靠创作者和发行方维权变得困难。基于此,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和马栏山视听节目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众多剧本发行商,以《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为开端,启动“剧本杀”维权第一案,以推动“剧本杀”行业版权规范进程。

  系列案件已有两起胜诉

  经过筛选,结合盗版产品的销售量、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此次维权团队确定了分布于全国多地的数家被告,并已经收集了80余家店铺的侵权证据,并向各地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1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起相关案件,其中2名被告当庭承认侵权、1名缺席、1名达成庭前和解。

  近日,该院公布了其中一起缺席审判案件的裁判结果。此案中,鑫梦境公司发现,被告公司小新百货店(化名)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店中销售《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游戏剧本的电子版,售价为4.99元,而正品的价格为528元。

  据了解,此类通过线上销售盗版剧本的店家,主要是在买家付款后,以网盘的方式将剧本电子版发送给买家。小新百货店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根据鑫梦境公司的取证材料,取证人员支付4.99元购买商品后,该店向取证人员发送网盘链接,打开链接后,相关文件夹内文件即为剧本内容。

  庭审中,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上述电子版内容与《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进行比对,两者内容完全一致。该院认为,小新百货店销售的电子版文字作品与涉案作品的内容完全相同,未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网上上传、销售涉案作品,侵犯了鑫梦境公司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小新百货店停止侵权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1.2万元。

  此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在山东,鑫梦境公司也有维权成功案例。此案中,被告商家在微信“剧买本”小程序上低价出售《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复制品及配套道具。鑫梦境公司以侵害复制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该商家停止销售并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6万元。庭审中,该商家辩解称,其已于2021年9月停止“剧买本”小程序的使用,共销售14本,且不是其本人制作,仅仅是代为销售。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商家在其小程序上擅自销售涉案作品的行为侵害鑫梦境公司的著作权,判决该商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000元。

  曹鼎鑫表示,上述两起案件的胜诉对推动“剧本杀”行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也有利于推动“剧本杀”行业版权规范进程。该公司会将此案追讨回的经济补偿全部捐出,用于和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进行的盗版剧本维权工作。

  维权难点依然存在

  对于“剧本杀”剧本内容的版权保护,目前相关规定较少。以《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为例,关于“剧本杀”版权问题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剧本杀”经营单位备案时需提供剧本的版权合法性声明,以及在版权纠纷的处理上,由行业组织指导经营单位依法处理版权纠纷,探索建立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帮助经营单位维护其合法权益。

  与其他著作权维权案件相同,“剧本杀”维权过程中,也遇到多重困难。发现侵权行为后查明侵权人身份难是其中一个维权难点。由于是在线上店铺销售盗版剧本,查找此类店铺的准确地址并不容易。记者注意到,鑫梦境公司已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已经有3起因不能提供被告的准确送达地址,经法院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而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吕浩男介绍,对于线上侵权商家来说,无法找到被告的准确地址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部分店铺存在经营者使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问题。另外,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还可能存在集群注册的情况,很难对侵权商家进行追责。

  侵犯著作权案件,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是一个难题。此次系列案件维权过程中,也存在侵权赔偿数额的举证难题。

  记者注意到,上述提到的两起胜诉案件中,由于鑫梦境公司均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法院均适用法定赔偿,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以天心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作者需要根据角色属性剧情发展撰写针对不同角色的剧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创作难题;另一个因素是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特点,如果剧本已被剧透,玩家不会重玩,侵权盗版的存在会大大挤压原创作品市场空间两大因素,以及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后果、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而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则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度以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为维权必然产生的合理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一般只有在损失情况明确的情况下才会不采取法定赔偿。对于电子版剧本来说,很难测算对方获利情况以及实际造成的损失,只能采取法定赔偿。”吕浩男说。

  据了解,除目前主要针对网上售卖展开的维权外,鑫梦境公司针对线下使用盗版剧本的实体店也将展开维权。

  “线下取证相对于线上取证会更难。因为线下取证要到实体店实际体验,一个正常剧本体验时间大约三到四个小时,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取证工作。”吕浩男说,这也是他们将线下“剧本杀”门店使用盗版剧本的侵权行为放在后续维权的原因。(□本社记者 潘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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