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多次盗窃快递物品,福州长乐一男子被判四个月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郑育智 通讯员王国清 陈晨)网购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由于上班、外出等原因,快递送达后不少人无...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郑育智 通讯员王国清 陈晨)网购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由于上班、外出等原因,快递送达后不少人无法立即签收,而是由快递员将包裹寄放在门卫处或驿站内,待收件人自行取件。因为如此,就有人钻了这个空子,利用时间差“顺手牵羊”。

  2021年12月底,闫某收到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某菜鸟驿站发来的取件短信,便前往收取自己的快递。取快递时,闫某发现这家驿站是自助取件,由收件人根据取件码自行在货架上翻找快递,然后在自助出库机上扫描取件,全程并没有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闫某在一周内实施了5次盗窃,共偷走他人的10个包裹,内含螺蛳粉、面包、白茶等物品。案发后,闫某的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5000元,并取得谅解。日前,闫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长乐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接到快递派件电话或短信后,应及时前往代收点取件,如不方便,可与快递员协商择期派送,也可请快递员将包裹暂存自提柜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快递代收点也应及时核对取件人身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