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湖南湘潭岳塘:黄桃园里这场听证会不一般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廖隆章 通讯员徐高 李汝姣 易超群)本来,黄桃要等到七八月才成熟,但4月19日,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廖隆章 通讯员徐高 李汝姣 易超群)本来,黄桃要等到七八月才成熟,但4月19日,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村黄桃园里却热闹起来了,而且还立起了国徽,果树下坐着一排身着检察制服的检察官以及当地的村民。

  原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的公开听证会在这里召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会议,检察官对放下“杀猪刀”的嫌犯言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不予起诉。

  自家宰生猪犯法?

  “我杀的猪肉好看,比较好卖,我又有这门手艺,就和老婆商量在自家杀猪去卖,也是为了维持生计。”手艺人言某某养了大半辈子的生猪,没想到“老师傅碰上了新问题”,在农业局的统一执法行动中,他因销售金额较大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了。

  据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言某某与妻子许某在未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私设屠宰场进行生猪屠宰,在并未对屠宰的生猪进行相关检验的情况下,私自将屠宰的生猪肉运至猪肉摊位进行销售。经查证属实的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二人已主动退还赃款31000元,于2022年1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言某某很懊恼,可接下来要面临的司法程序及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小案”不小办

  “我们办的是案子,可却是别人的人生。这对言某某一家来说是天大的事。”检察官认为这虽然是事实清楚的小案,但不能简单一诉了之。4月12日,他们到言某某夫妻所在的荷塘村开展社会调查。

  “两口子条件比较困难,老母亲需要赡养,还有两个小孩在读书,屠宰生猪销售是家里唯一经济来源,人也勤劳本分,从没有过售卖病死猪肉的反映。”荷塘村村支书许剑对这家人知根知底。

  “他们夫妻都是诚信经营,人也很好,在他家买猪肉放心,都是健康猪,好猪。他猪杀的好,我也放心。”一位买家为言某某夫妇说好话。他的一席话也印证了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的所屠宰生猪均为健康生猪的调查结论。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经过多方走访、综合考量,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属于“熟人小本经营”,有天然的邻里监督制约机制,能够长期经营下去需要涉案人员的诚信度较高,主观恶性较小。根据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该案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由公安机关对言某某夫妻进行行政处罚。

  屋门口的听证会

  为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同时将普法课堂延伸至乡村农家,4月19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带案下乡”,就言某某和许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在荷塘村举行了一场“接地气”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适用,结合言某某和许某的主观故意、认罪认罚态度等情节,提出了拟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向参会人员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员及其他参与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社会表现、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

  经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人员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次日,检方向言某某夫妇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言某某当场表示悔悟,“吃了这次亏,以后更晓得怎么守法了,不会再私自屠宰生猪售卖了”。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