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王英鸽)假冒“小猪佩奇”家纺、“变形金刚”玩具、“阿道夫”洗发水,山寨“APM”“施华洛世奇”珠宝,甚至连“大胜”口罩等防疫用品也未能幸免。这些假冒品牌的商品通过在淘宝、闲鱼、抖音等平台开设的网店流向消费者。近日,为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托知产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 “三合一”审判模式,集中审理了9起共21名被告人的知产刑事案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仿冒销售“阿道夫”洗发水 三名被告人获刑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起,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买假冒“阿道夫”文字及图形商标的洗发水、护发素等商品,并通过微信加价销售。被告人卢某、彭某从张某处购得涉案假冒商品后,分别上架到两人共同经营的3家网店,并以此销售牟利。经查,张某和卢某、彭某的累计销售金额分别达27万余元、99万余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阿道夫”文字及图形商标系经合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依法受我国法律保护。被告人卢某、彭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态度、退赔情况等,法院分别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刑罚,并处以人民币14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
“小猪佩奇”被盗版 现场查封作坊式生产线
在当天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Peppa Pig”商标系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在我国合法注册取得的商标,且处于注册有效期内,核定使用范围为第24类纺织物、床单、被子、被罩等商品。
被告人张某某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从他处购买白坯布料、图案等,并委托他人生产印有“Peppa Pig”商标的“小猪佩奇”布料进行销售。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陈某多次向张某某采购涉案布料,用于生产加工被子、被套、床单、枕套等床品,并由陈某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至上海等地,累计销售金额23万余元。
2020年11月,公安机关在江苏南通将被告人郭某、张某某、陈某抓获,并从张某某处查扣印有“Peppa Pig”商标的布料106卷及1袋,共计2.4万余米;从郭某处查扣印有“Peppa Pig”商标的垫子60个、被子83条、枕套252个、被单681条、包装袋550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委托单位鉴别,相关扣押物品均系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的假冒产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某、陈某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庭审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知产“三合一”模式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庭长吴智永表示,该院是全国最早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法院,一直致力于借力“三合一”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和集中审判的规模化效益。法院对一批知产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宣判,不仅有利于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彰显人民法院努力维护平等交易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下一步,知产庭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引领区,为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